說明:
- 依據本市市立國民中學身心障礙學生課後輔導服務實施計畫(如附件1)辦理。
- 為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支持服務,各校應落實調查身心障礙學生參加意願調查:
- 達規定人數申請開辦專班。
- 未達開班人數,學校可安排至普通班課後輔導,若皆無以上安置方式應主動連絡鄰近學校媒合開辦,或尋求局端協助媒合。
- 確定開辦請填妥以下資料:
- 申請文件(如附件3)。
- 由資源班學生組成之專班倘需申請特教助理人員相關經費,請加附特教助理人員服務申請表,並請另上傳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掃描檔或使用輔具照片等相關資料,以佐證學生係伴隨情緒行為問題或生活自理困難。
- 填妥說明三資料並完成核章後,請於6月8日(星期一)前掃描上傳至線上填報系統第23699號,無須再寄紙本資料。
- 若貴校設有集中式特教班而不開辦,請至線上填報系統第23752號上傳「不開辦調查表」(如附件2)。
- 檢附實施計畫、調查表及申請文件各1份。
- 本案聯絡人:特幼教育科 調用教師吳謹礼,電話:06-6322231分機6149,網電:99766,E-mail:chinstudio11@gmail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