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5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1575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計畫辦理方式含宣導研習、人員培訓及輔導方案等,請貴校積極發掘具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特質之學生,並依需求提出辦理。
三、欲申請之學校請依計畫附件2申請表提出申請,並於115年6月18日(星期四)前將相關紙本文件寄至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(臺南市中西區南寧街47號),另電子檔(可編輯檔、核章後掃描檔)請寄至tainangifted@gmail.com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5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1575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計畫辦理方式含宣導研習、人員培訓及輔導方案等,請貴校積極發掘具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特質之學生,並依需求提出辦理。
三、欲申請之學校請依計畫附件2申請表提出申請,並於115年6月18日(星期四)前將相關紙本文件寄至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(臺南市中西區南寧街47號),另電子檔(可編輯檔、核章後掃描檔)請寄至tainangifted@gmail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