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15年7月8日南家防字第1151036510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建立本市學童有關家庭暴力(含目睹家庭暴力兒少議題)、性侵害、性騷擾防治、兒少保護及兒少性剝削防制等正確觀念,並提升性別平權意識,鼓勵各校加強辦理旨揭宣導活動。
三、請各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如有前揭相關主題宣導需求,請於115年8月12日(星期三)前至雲端連結填報申請,且宣導場次開放期間自115年9月7日起至115年12月18日止(非本期間宣導則不予受理),經該中心審核並視人力狀況遴派講師宣導,申請結果另以電子郵件通知受理媒合宣導之學校。